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
2019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9〕82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举办“新动能国际合作展览洽谈会”的请示》(鲁贸促字〔2019〕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9年10月19日至21日在青岛市举办2019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该展洽会由省贸促会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青岛市政府共同主办。
二、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展。认真做好展洽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展会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
四、不得进行违规宣传,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随意改变展洽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
五、请于展洽会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展洽会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30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