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规定每年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会展活动(展会、会议)引进、自主培育、宣传推广、服务保障、交通运力补贴、展馆运营及内部配套等工作,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使用管理由本区域财政局和贸促会共同负责。该《办法》从四方面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规范: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办法》中列明了专项资金的具体扶持范围,围绕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方向,立足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纺织服饰、蓝色海洋、汽车及零部件、互联网工业、健康产业、现代物流和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主题会展活动;二是精准投放扶持,《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我区自主培育展会、对外引进展会、会展机构落地、本地企业参展、国际展会认证、网络展会、展馆运营及设施配套、重大会议、会展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条件和标准,使专项资金补贴力度更大,投放更加精准;三是严格申报审批,《办法》中针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制定了详细的流程,使专项资金的操作更加有序;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财政局和贸促会各行其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置。
新《办法》的推行,适应了当前我区会展业发展的形势,将进一步增强会展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保证即墨市会展业“量”“质”发展持续提升。
来源:即墨贸促